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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杏滨街道兴盛建设开发服务中心招商人员招聘简章
2018-01-18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兴盛建设开发服务中心系杏滨街道下属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街道可经营性资产管理等工作。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招商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报考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主要从事街道招商、企业服务、财务管理等

2、工资待遇:应发数约7000/月(含五险一金)

3、招聘人数:1

4、报考资格条件:

1)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2)专业要求:经济管理类相关专业。

3)年龄要求:30周岁(含)以下,户籍不限。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

6)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招商引资及企业服务等工作需经常外出与企业及相关部门对接,工作较为辛苦,需要能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及踏实拼搏的精神。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119日至2018129日正常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集美区杏南路12号杏滨街道办事处303;联系人:苏磊;联系电话:6073216

3、报名提交资料:

①报名表(详见附件);

②个人简历一份;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公司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三)笔试。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简答题或公文写作。

(四)面试。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行面试,经遴选择优录用。

(五)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招聘单位或人事部门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报考者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给予解聘)。

(七)办理聘用。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应聘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项

(一)工作年限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截止日20181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8811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附件:集美区杏滨街道兴盛建设开发服务中心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

             集美区杏滨街道兴盛建设开发服务中心

     2018年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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