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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申请情况公示(2017年第三季度第二批)

根据《集美区“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集府办〔20166号)文件精神,经厦门市集美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指导中心审核,拟确定曾燕芳同志享受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详见附表),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815——20178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集美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指导中心反映。

电话:6213812     传真:6225595

 

 

  厦门市集美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指导中心

                               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附表:集美区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申请情况(2017年第三季度第二批)

序号

姓 名

年龄

工作单位

岗位工种

学历

职业资格

补贴标准

1

曾燕芳

29

厦门宏发密封继电器有限公司

劳动关系协调员

本科

技师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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