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美区“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集府办〔2016〕6号)文件精神,经厦门市集美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指导中心审核,拟确定曾燕芳同志享受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详见附表),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2017年8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集美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指导中心反映。
电话:6213812 传真:6225595
厦门市集美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指导中心
二○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附表:集美区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申请情况(2017年第三季度第二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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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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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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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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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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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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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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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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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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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燕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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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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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宏发密封继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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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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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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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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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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